关于开展“一月一模范,道德在身边”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
湖理工党通〔2019〕9号
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
校属各单位:
为深入贯彻实施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》,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,深化全国文明校园创建工作,引导全校师生积极投身道德实践活动,按照“道德讲堂”活动有关要求,从2019年起,启动开展“一月一模范,道德在身边”主题教育活动,现将活动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,弘扬以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“四德”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各类美德善行。大力宣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先进事迹,在潜移默化中不断提升师生文明素质。
二、举办形式
1.主题教育活动按照“道德讲堂”的总体要求开展,主办单位为党委宣传部。
2.各承办单位要围绕道德建设主题,精心设计特色鲜明、效果明显的活动载体,组织开展专题宣讲、实践创新等形式多样的活动,把专题教育活动开在党支部、实验室、学生寝室、实践基地等,吸引师生广泛参加。
3.各单位要挖掘好、总结好本单位的先进典型,如优秀共产党员、科研团队骨干、文明家庭成员、优秀学生代表等,发掘身边的凡人善举,鼓励和引导师生讲自己、讲他人、讲身边的道德故事。要做好邀请校外主讲人的审核把关工作,鼓励邀请市级以上“道德模范”和“中国好人”“湖南好人”来校宣讲。
三、工作措施
1.加强组织领导。各承办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抓落实,确保主题教育活动稳步推进,常态化开展。每次活动结束后,按“道德讲堂”要求做好资料整理上报工作。
2.注重工作实效。主题教育活动不搞“凑人数”,切忌为了“大场面”,制造“轰动效应”,不从实际出发,强制要求学生参加。要从“三全育人”的方向入手,以创建校园文化精品项目的角度出发,让主题教育活动起到“润物细无声”的教育效果。
3.扩大宣传影响。各单位要发挥“道德讲堂”的积极作用,按照学校统一安排,积极开展“文明单位”“文明窗口”“文明家庭”“文明班级”“文明寝室”等创建评选活动,宣传好道德先进人物的优秀事迹,形成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。
附件
1.“一月一模范 道德在身边”活动安排表
2.“一月一模范 道德在身边”活动登记表
中共澳门一码精准委员会
2019年3月18日
附件1:
“一月一模范 道德在身边”活动安排表
月份 |
承办单位 |
3月 |
信息学院 |
体育学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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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 |
政法学院 |
外语学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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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 |
新闻学院 |
机械学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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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 |
音乐学院 |
土建学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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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 |
美设学院 |
物电学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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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 |
数学学院 |
图书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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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月 |
化工学院 |
中文学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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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 |
经管学院 |
南湖学院 |
附件2:
“一月一模范 道德在身边”活动登记表
承办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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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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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讲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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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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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动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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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动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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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与对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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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与人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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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讲人 情况介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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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动报道 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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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意见 |
负责人: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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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传部 审批意见 |
负责人: 年 月 日 |
注:此表在活动举办结束一周内上交宣传部,活动新闻报道截图打印版随表格一并附上。